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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東臺中學學生食堂領導陪餐制度
江蘇省東臺中學學生食堂領導陪餐制度
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,由教育部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》(下稱《規定》)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。我校在落實《規定》中建立如下制度:
1.學校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,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,并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。
2.陪餐人員在值勤當天吃學生餐,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、口味、質量等進行評價,負責對食堂環境衛生、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,負責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,并做好陪餐記錄。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,飯菜的品種名稱、外觀、口味、質量等的直觀評價,學生反饋意見,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。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后詳細記錄。
3.陪餐人員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,并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。
4.附錄:學校陪餐員意見反饋表
江蘇省東臺中學陪餐意見反饋表
陪餐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陪餐員姓名:____________
菜品品質:
1. 對菜品的外觀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2. 對菜品的味道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3. 對菜品的衛生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4. 對菜品的保溫情況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食堂環境衛生:
1. 對餐具的衛生情況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2. 對餐廳桌椅、地面、設備、墻面等衛生情況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學生用餐情況:
1. 對學生取餐、用餐秩序
□滿意 □一般 □不滿意
2. 學生飯菜浪費情況
□浪費 □一般 □不浪費
改進意見: